2月28日,县人民检察院在东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21年度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玉祥围绕刑事检察监督、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四个方面,深入介绍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我院2021年以来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同时也指出了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2022年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
1、推进规范化建设,围绕提升检察机关核心战斗力,对标“案-件比”的核心指标,着力提升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刚性、树立监督权威,努力构建标准统一、流程规范、科学高效的法律监督机制体系。
2、推进精准化建设,牢固树立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检察工作自身发展的理念,围绕“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聚焦聚力市域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精准监督、精准服务的能力水平,全力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
3、推进标准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政法协同平台作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体系,持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听取汇报后,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了我院法律监督工作,并通过了工作报告,认为我院法律监督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数据详实,忠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希望今后持续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提高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法律监督工作,形成推动检察监督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会议审议意见,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积极履职、充分履职、创新履职,力争“脱薄摘帽”,为建设平安东乡、法治东乡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