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检察院《关于对全州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运用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和《临夏州检察机关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东乡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平台稳定顺畅,按要求规范管理,按节点规范操作,实现了线上线下同步运行,积极探索创新,有效提高办案质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应用工作,经常研究部署,督促工作任务落实。建设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是推动实现刑事案件全程网上办理、案件信息及时共享、智能辅助紧密跟进、数据分析深度应用的重要平台,对于加强政法单位之间交互业务监督,打通政法单位业务往来信息化通道,提升司法效率方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成立由马玉祥检察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案件管理、检察技术、检务保障以及各业务部门紧密配合,从平台建设、软硬件设备、网络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4月15日,本院再次召开了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会,根据此次督导检查内容,对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准备,进一步规范了平台管理制度、操作员岗位职责、政法协同平台受理案件流程图,确保政法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运行顺畅。
二、强化平台建设,推动数据稳步运行

为进一步深化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应用,根据州委政法委2022年度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运用部署的要求,结合检察机关工作实际,对将近三年来,除六类刑事案件外,对刑事案件高发、频发、低发的案件类型进行了统计,并制作统计表上报州检察院。经州检察院初步摸排和研判分析,确定25种案件类型分别由各县、市院制定流转指引。本院分配案件类型为3种:非法经营罪、故意杀人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州检察院分配类型本院制定了《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非法经营罪、故意杀人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流转指引(试行)》,确保各类案件规范运行。
按照州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本院从场地、硬件设备等方面统一标准,坚持适应工作、适度超前的工作思路,确保平台数据共享,为检察环节顺利运行协同办案平台奠定了基础,强化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制定《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案件流转指引》,组织技术人员对电脑设备、软件更新、网络环境进行维护,全面落实“三项规定”,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并与业务部门承办人签订保密承诺书。有效管理涉密电脑防止案件接受过程中出现泄密等情况,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同步完成检察工作网终端配备。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平台运用质效,快速掌握平台操作方法,熟练掌握平台内各政法部门参与案件网上办理流转的操作流程,做到受理案件精、细、严,并积极探索推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与政法协同办案平台的无缝对接。业务人员主动向负责平台运维的技术人员请教咨询,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积极衔接沟通,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交流,确保各类刑事案件线上线下同步流转,不断提升政法机关一体化网上办案“高速公路”建设和运用水平。
三、规范平台运行,工作成效显现

今年1-5月,已通过协同办案平台接受公安推送审查逮捕案件9 件,办结并向公安推送5件;审查起诉案件19件,向法院推送一审公诉案件16件;执行网上换押9件;社区矫正接收回函2件次。已实现各类刑事案件线上线下同步规范运行。
本院率先在全州实现了网上换押,且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侦查阶段变更到公诉阶段,侦查机关要填写《换押证》,公诉机关要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法定办案期限等事项,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网上换押》就是案件承办人将每日需要换押的案件的换押证写好,由内勤集中收集,扫描后通过政法协同平台推送至看守所,再由看守所打印出来进行换押。
网上换押,改变了传统法律文书派员交换,案卷资料派员移送、来回换押提审、案件信息重复录入等模式,使送达换押证从原来的“一案至少需要人工跑腿4次”,转变为“网上集中批量送达盖章一步换押”,办案效率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