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迅速传达学习全州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汪生峰主持会议,院在家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学习。

会议全面传达学习了全州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州委常委、州政法委书记李鹏在会上的讲话精神,逐条学习了临夏州《关于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将监督衔接工作积极融入到东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更加高效紧密,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不断提升平安东乡、法治东乡水平。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学习教育,学懂弄通《实施意见》。对《实施意见》要认真学习、反复学习,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和组织方式,熟悉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严格遵守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入脑入心、学以致用,全力以赴统筹推动《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二要细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党委政法委报告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在法律监督工作中的相关事项及时向党委政法委员会备案。对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求开展的法律监督事项,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并及时报告办理或办结情况。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依法对接,助力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三要转变监督理念,切实提升监督质效。检察工作现代化首先是检察工作理念现代化,要持续更新法律监督理念,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等检察工作理念贯穿到法律监督工作的方方面面,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