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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 | 东乡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时间:2024-04-19 21:21: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学习会议、党支部会议、全院干警会议,就本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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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上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玉祥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副职以上干警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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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下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学习会议,专题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全文学习,并结合《条例》修订的背景、要义,对《条例》中出现的新变化展开详细解读,通过准确把握修订内容的丰富内涵,明确今后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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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召开党支部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相关要求,使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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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上午,召开全院干警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中办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关文件精神,最高检、省院党组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州委、县委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全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强调:

要准确把握,学深悟透党纪学习教育的内容和要求。要以“奋进第一方阵,争创全省一流”目标定位,落实落细“六个专项行动”等载体举措,推动党员干警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重点要突出学好《条例》,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新旧比照学,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抓好警示教育,结合违法违纪警示案例学习,经常性开展研讨交流,真正让党员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持续正风肃纪,对照党规党纪开展自查自纠自省,进一步巩固扩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加强风险排查,重点关注新提任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等重点人员,积极探索“八小时外”监督有效方式,让监督覆盖干警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

会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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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断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纪律作风保障、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检察实践顺利推进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

要紧扣主题,扎实推进

突出学习重点。聚焦“学党纪”这一主线任务,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精心安排好党纪学习教育具体任务,抓好专题“研学”、以案“促学”、日常“融学”,做到学纪必须高度自觉,知纪必须准确把握,明纪必须界限分明。加强警示教育。综合运用以案促改、谈心谈话等方式,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让干警既能学有榜样又能引以为戒。坚持统筹兼顾。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深入开展“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把通过学习教育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效能。

要强化领导,确保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院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好“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格局。做好检视整改。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自我检视剖析,一体推进“三不腐”。注重成果转化。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不断强化党性修养、树牢宗旨意识、提升格局境界,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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