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困难群体司法救助”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职能,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5月14日,东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综治中心组织召开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联席会,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文彬主持会议,县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教育局、妇联、残联、团县委、五家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综治中心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近年来我院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以来我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14人,发放救助金28万余元。会议专题学习了《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深入解读司法救助的适用范围、救助标准、办理程序及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与会人员围绕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办理的东乡籍郭某某司法救助案,从强化各自职能作用发挥,关注未成人健康成长、关心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等方面广泛交换了意见,并从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帮扶措施衔接等议题展开充分讨论,达成以下共识:一是建立“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检察院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通报农业农村局、民政等部门,推动低保兜底、医疗帮扶、教育资助等政策“靶向”落实,形成“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多元救助格局。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协作。针对农村地区因家庭暴力、交通事故、未成年人权益受损等案件致困的当事人,由妇联、残联、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心理疏导、就业扶持、就学保障等帮扶措施,实现“输血”与“造血”并重。三是畅通线索移送渠道。依托县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立司法救助线索摸排、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救助对象“应发现尽发现、应救助尽救助”。
下一步,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立足“救急解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职能定位,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应救尽救,与各职能单位加强沟通协作,整合救助资源,构建多元化救助格局,确保救助工作精准化、规范化、长效化,真正做到为民纾困解难,以实际行动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质效,确保救助措施落地见效,切实服务全县乡村振兴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