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大部制”内设机构改革部门负责人及人员分类定岗定位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大部制改革和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根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的批复>的通知》中关于《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甘检发政字[2019]33号)精神,我院内设机构采取“3+2”的模式,内设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警务管理工作);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侦查、审判监督等工作及末成年人检察工作);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三检察部(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刑事执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及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5个内设机构。
现将各党组成员分工及各部室负责人安排如下:
一、院领导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玉祥主持全盘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生峰分管第二检察部;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忠吉分管第一检察部;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文彬分管第三检察部;
党组成员、韩启文负责政治部、办公室工作。
二、各部室负责人
政治部主任:田美
办公室主任:韩启文
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马萍
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唐秀琴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杨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