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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一检察部工作任务与工作基本要求

时间:2020-11-19 09:46: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东乡县检察院2020年第一检察部工作任务与工作基本要求


一、扎实服务中心大局

(一)坚决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1、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树立风险意识,坚持不懈推进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

2、积极参与防范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活动,严格落实省院下发的《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工作机制》,坚决打击敌对势力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

3、盯紧敏感节点,积极参与重点地区、人员排查防控,完善预警预防机制,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二)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

4、配合第二检察部,继续深化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重点打击拒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加快涉扶贫资金案件办案进度,建立扶贫领域涉案款物快诉返还机制,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5、严厉打击煽动闹事、寻衅滋事、盗窃诈骗刑事犯罪,虚报冒领、套取侵吞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村霸”等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6、对被害的建档立卡户积极开展刑事救助,防止因案返贫。对涉嫌犯罪且情节较轻的建档立卡户,正确行使批捕权、不批捕权和起诉权、不起诉权防止因轻微刑事犯罪、有法定从宽情节的被羁押、被重判。

(三)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

7、配合第二检察部,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立案监督活动”,加强“两法衔接”,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重点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等严重污染环境行为以及阻挠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犯罪。对办案中发现的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涉黑涉恶等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公安机关。

(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8、坚持“五个角色”定位,处理好“五个关系”,落实“十个必须”,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确保专项斗争不拔高、不降格、不跑偏。

9、充分挖掘办案力量,充分运用坚持捕诉一体、专人办理、同步审查、提前介入、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集体研究、跨院联席、案件会商等机制,完善线索核查责任制,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加快案件办理节奏,确保办案质量、效率“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督导组反馈意见为契机,制定、细化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

10、准确握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精神,把握和处理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等认定和处理中的难题。配合第二检察部,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及时收集、上报案例。

11、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完善信息共享、线索核查、快速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提升打击质效。综合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注重发现和推动解决黑恶势力背后深层次问题,促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完善监管机制,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惩治犯罪与社会治理同步进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2、建立对撤回起诉和无罪案件不捕复议、复核案件逐案分析工作机制,深入查找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州院报告。

13、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社会治理薄弱点和风险点,提出堵塞漏洞、预防违法犯罪、防范治安事件的建议。严格落实省院《关于报送检察建议审核情况及检察建议书的通知》,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做好标本兼治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

1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加强释法说理、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

二、切实推进主责主业

15、厘清部门办案职责范围,建立专项工作专人负责制度,明确职责范围,理清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6、贯彻落实《全国重罪检察部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工作规定》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及时发现报告、依法妥善处理敏感案件,实现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建立完善有重大影响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和不捕不诉案件说理制度,明确在法律文书中规范阐释不捕不诉理由,并同公安机关进行直接的沟通。制定不捕不诉复议案件内部制约规定,推进不捕不诉复议案件由不同的办案组或检察官办理,并报检察长审批或者检察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的工作制度。

17、建立完善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案件规定,学深悟透《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收集与审查证据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与审查,切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诉讼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确保案件质量。防止“二退三延”,明确对退查案件进行实质引导和说理,一次性明确补证方向、标准和要求;自行补充侦查的,及时向侦查机关反馈问题和建议,必要时还可以与侦查机关一起补充侦查。

18、认真落实《全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平安临夏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临夏州城乡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助推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提高“少捕慎诉少监禁”要求的落实,认真学习省院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对部分作出不起诉决定酒驾案件核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规范办理程序,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当事人达到和解的轻微刑事犯罪及危驾案件,只要符合不捕不诉条件,能不捕不捕,能不诉不诉。

19、贯彻案例指导制度,围绕检察环节审查运用和收集完善证据、非法证据排除、指控犯罪等重点环节,整理和编辑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对办案的指引作用。

20、积极培育临夏东乡——兰州安宁跨院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发挥两地刑事检察人才库功能。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发挥专业人员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作用,集中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具有一定法学功底的检察官,共同对疑难复杂和重大影响的案件会诊把脉,实现对犯罪的精准认定,在此基础上,创新载体,较好的发挥跨院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实训、培养人才的功能。

21、开展“防错防漏、不枉不纵”质量年活动,经常性关注核心业务数据并及时分析研判,从动态变化的办案数据中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提升工作水平,适时通报虚报、不报、瞒报及通知事项不予回复或视而不见的问题。完善案件质量管控机制,探索、建立动态、开放、能够反映办案实践新变化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发挥评价机制激励作用。

三、健全完善刑事检察体系

22、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规程,科学设置办案组织和办案团队,以机构改革后刑事检察部门设置为基础,加强以办案组织检察官为核心的办案团队建设,科学界定办案团队中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职责,形成分工负责、运行有序的司法办案工作机制。构建新型刑事检察办案机制,按照案件类型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检察长担任,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一名检察辅助人员担任并负责日常工作。全面承担由本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同时,第一检察部承担的普通刑事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二审上诉案件,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大循环模式,即由本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按照案件管理系统,按照轮案规则,向目前在岗的员额检察官分配案件。

23、健全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犯罪指控体系,规范证据收集、审查、判断、采信程序,确保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

24、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相互衔接机制,推进案件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形成简易案件更加注重效率、疑难案件更加注重精准、敏感案件更加注重效果的公诉模式。

25、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大力推进和落实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机制,指导干警根据适用范围、量刑建议标准和规范性工作流程规定,健全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措施,及时上报州院。

四、着力提升专业能力专业素质

27、主动适应捕诉一体改革对刑事检察人员专业能力提出的新要求,统筹刑事检察部门业务培训,合理确定培训人员,逐步实现培训人选以工作业绩为评价标准的体系,同时,突出对短板业务和新型业务的培养力度,完善专业素能培养、实战技能训练机制,促进提升案件审查、证据研判、出庭实务、对下指导等能力,持续提升政治、业务和职业素养。

28、充分借助和发挥“检答网”的平台作用,主动向上级机关咨询相关业务问题,及时解答干警的疑问,促进刑事检察干警共同提升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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